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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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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多项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护。

  留守儿童必须有人监护

  条文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眉山作为劳务输出大市,留守儿童的数量也相当可观。该条文最大的保护群是留守儿童,城市有,农村尤为突出。父母外出打工,把未成年子女留守在家里,靠老人照看,甚至无人照看,子女教育受影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社会关注。按照这条规定,父母留守孩子不闻不问属违法行为,必须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监护。即便交给老人照看,如果老人已无监护能力,一样算违法。

  中小学教师禁在教室抽烟

  条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教师不能在教室抽烟,很多学校都有类似禁止性规定,但以前只属于校规,现在上升到法律高度,对未成年学生保护力度更大。除教室、学生寝室、活动室外,新法将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比如少年宫、游乐园等也一并纳入,任何人在这些场所吸烟、饮酒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父母偷看孩子日记违法

  条文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父母偷看自己日记,违不违法?到学校做法制宣传时,不少未成年人提到这个问题。我们一般解释这是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算不上违法,建议学生善意拒绝父母。按新法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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