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在中学开设了计算机科学(Computer Science)课程。但那时计算机课程仅限于孤立的学科知识教学,并没有对其他课程的教与学发生影响,甚至计算机课程教学自身也主要采用传统的“粉笔加黑板”教学方式。
随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对其他学科教学的渗透与影响日益显现。凡·维特先生于1986年最早创立“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 “信息技术”这个新名词。“信息技术”概念的内涵区别于“计算机科学”,其范畴广阔许多并重在操作应用。1988年撒切尔政府颁布教育改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ion)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学校开设了单列的信息技术课程,苏格兰也在学校的环境科学课程中增加了有关信息技术的教学内容。凡·维特先生同时还将学校里所有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教学活动作了逻辑梳理 [1] ,提出IT类型概念:关于信息技术科学的学习;信息技术作为辅助工具支持学习;信息技术作为学习的途径;信息技术作为学校管理的辅助工具。
20世纪80年代后期,信息技术教育的四种类型逐步向两大层次既分化又整合:第一层次是在第一类Learning about I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信息技术科学自身的课程体系(IT课程体系),体现信息学科专业化的深入进程;第二层次是其他三类的综合发展,应用信息技术工具支持其他课程教与学的发展,体现出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文化素养的普及进程。第二层次实践活动的主要途径是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CAL( Compute-Assisted Learning)和计算机管理教学软件(如CML: Compute-Managed Learning) 开发应用的普及,其特征即为英国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早期阶段的特征。
20世纪90年代以后,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使第二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文化普及的教育进程进一步深化,最重要的标志是ICT理念的诞生并深入人心。ICT英文全称为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即“信息与传播技术”。
ICT与IT有什么区别?
ICT与IT既有联系又有差异。IT作为信息技术科学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自身构成庞大的学科体系。ICT则侧重于IT在信息处理与传播方面的应用。若将IT比作“文化”这个宽泛的整体概念,ICT则相当于“书籍” 这样一个体现文化的具体概念。通过ICT的大众应用,可以推动IT文化的全民普及。
ICT新理念提出的意义价值何在?ICT理念的提出显示英国对信息网络认识的深化,强调发挥应用信息技术的传播交流功能,注重培养学生应用信息工具提高传播交流的能力。ICT理念推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跨入新阶段:应用ICT支持所有课程的教与学(ICT across the Curriculum)成为英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从以往局部的计算机辅助教学提高到学校整体改革与教育标准全面提升的新时期。
1999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又一次颁布面向新世纪的信息与传播技术国家课程标准[3](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The National Curriculum for England),对 ICT教育的重要性给予充分的强调,要求 ICT教学从1.获取信息;2.发展思维与表达思想; 3.交流与共享信息; 4.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反思、评估与提高等四个方面增长学生的ICT知识、技能和理解,逐步提高学生的能力,能够健康安全有道德地应用ICT支持自己的学校课程学习与终身学习。
苏格兰没有像英格兰那样制定“课程标准”,而是用“教学指南”来取代[4],为的是给不同社区和学校留有充分的自主空间。苏格兰信息与传播技术教学指南自1998年开始酝酿,2000年正式颁布实行。在苏格兰ICT并没有作为单列课程来开设,但是被提高到核心教学内容的地位,要求将ICT的教学目标贯穿于所有课程的教学之中来实现,这实际上等于刷新了对所有课程教学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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